调解阵地“规范化”。整合综治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平安办等部门,协调公安、人社、妇联、卫健等行业,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处理平台,依托“雪亮工程”设立县、乡、村三级联动体系。现已整合41个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完善623个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室。
调解方式“多元化”。采取阳光调解、诉前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构建人民、行政、司法为一体的多元化调处联动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县+主管部门+乡镇+村”的方式包案化解。截至目前,全县接到矛盾纠纷案件4031件,已化解3432件,化解率85%。
调解队伍“专业化”。组织公安民警、政法干警、人民调解员、公益律师、“两代表一委员”、心里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实施团队化服务,定期对调解人员进行分区域、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截至目前已组织以会代训200余场次,培训调解人员1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