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
总第34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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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六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威宁县第十一幼儿园项目坟墓迁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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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居民:
  威宁县第十一幼儿园项目是我县重点民生项目。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威宁自治县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威府通〔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需对项目建设区域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移范围
  六桥街道万寿宫社区万寿宫组(小地名金林春)区域内的坟墓。
  二、补偿标准
  有主坟:按《威宁自治县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威府通〔2022〕2号)标准补偿。
  无主坟:由建设单位代为迁移深埋,并建档保存。
  三、迁移要求
  上述范围内须迁移坟墓,由坟主亲属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9号前到六桥街道万寿宫社区居民委员办理认领登记、迁坟手续以及补偿事宜,并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将坟墓迁出,坟主在规定时间内登记迁移完毕的,按标准领取补偿费,若在通告规定迁移期满后10日内未迁出者按无主坟墓处理,对妨碍坟墓迁移工作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虎
  联系电话:15885288708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六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