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3-035
因权利人赵曾华,身份证号:522427197810072610提出申请坐落于威宁县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阳光新城73栋2单元1层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证号:黔(2020)威宁县不动产权第001044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威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