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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34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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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四举措”助力儿童福利院孤弃儿童健康成长
新闻作者:黄会  发布时间: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黄会) 为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院孤弃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县民政局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四举措”加大关爱保障,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营造快乐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活环境。
  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逐年增长机制,从2023年4月1日起,机构养育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1800元/月,同时,随着医疗卫生条件改善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机构养育儿童由孤儿为主向孤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扩面,由单纯物质供给向物质加精神服务延伸,截止目前,威宁自治县儿童福利院有104名孤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住,2023年1-8月累计发放机构养育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113.28万元。
  扎实推进提质转型。为顺应新形势,结合我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实际,严格按照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充分把握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的主要任务,厘清思路、梳理总结、改进措施,紧紧围绕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两大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创新工作方法,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实抓好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创新转型。
  持续优化养育模式。推动儿童集中养育模式由传统的“养活”向“养好”转变,对入住县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进行分阶段精细化养育,每位儿童从入院时开始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包括健康、学习、生活、心理等方方面面,定期记录儿童成长情况,切实为集中养育各类特殊儿童提供多样化需求。
  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今年“五一”期间,以“提高消防救灾能力”为主题,联合威宁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威宁自治县儿童福利院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并结合演练实际效果,对县儿童福利院院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提升全院干部职工和儿童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落实儿童福利院在外就读儿童安全,由7名生活督导员负责在外就读儿童上学放学接送工作,做好和保育员的交接,密切授课老师联系,做到按时接回,按时送达,确保儿童在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特别是预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防走失、防溺水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