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自治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三巡察组
巡察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本报讯 根据自治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6年1月26日上午,十三届自治县委第九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自治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自治县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本次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并提了工作要求。会上,第三巡察组副组长传达了十三届自治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并宣读巡察通知,组长就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自治县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自治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自治县人民法院各庭(室)负责人等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此次对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巡察,既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紧扣贵州高质量发展大局、服务威宁县域治理的现实需要;既是对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也是推动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自治县人民法院要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主动配合,密切协作,严守纪律,形成合力,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自治县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自治县人民法院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把巡察监督作为锤炼党性、改进作风、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契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主动查摆自身问题,全面客观反映实际情况,扎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做到标本兼治。认真将巡察整改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融入到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审判质效、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大局等重点工作中,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第三巡察组将在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15761440633,在自治县人民法院入口处设置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自治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自治县人民法院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