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第五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罗喜贵 曹静怡 见习记者 陈遥) 2月8日下午,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会议由胡敬斌主持。邓林、杨华忠、王凤雏及其他主席团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县委办主任,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政府办主任,发改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人员,大会秘书处各有关职能组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汇报审议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乡风文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和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提名草案情况;大会秘书处组织组汇报关于各代表团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提名草案情况;听取并表决了大会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计划报告和财政预算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草案,决定印发各位代表;提出大会通过的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草案,并决定提请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审议提出政府、计划、财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六个工作报告和“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决议草案,决定印发各代表团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