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出台规定制止领导干部操办“学子宴”
作者:李际龙 时间:2013-08-07 阅读:254
本报讯 (通讯员 李际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严肃党风党纪,彻底铲除领导干部摆“学子宴”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威宁出台规定,狠抓“升学宴”,营造良好风气。
制度严管。下发《威宁县关于继续开展国家公职人员禁止操办“升学宴”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前打好“预防针”;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大操大办“升学宴”;不准借机敛财,收受下属单位及人员的礼金礼品;不准用公款支付子女升学的各种费用;不准用公车送子女上学。要求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升学宴”切实做到不请、不收、不送,自觉抵制违规操办酒席的不良风气。
宣传严教。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廉洁从政“八不准”、《 威宁县关于继续开展国家公职人员禁止操办“升学宴”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领导干部的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提前预防工作,强化对干部职工的作风纪律教育,从思想上认识到违规为子女操办升学宴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登记严报。各部门要认真对本单位今年干部职工子女高考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涉及本单位的考生家长及考生情况要逐个了解掌握,逐一登记,及时组织本乡镇、本系统、本单位有子女升学的干部职工如实申报填写《干部子女升学情况登记表》,签订不为子女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并在本单位公示后上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备跟踪检查。
举报严查。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在威宁日报、威宁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为社会各界监督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防范和纠正不正之风活动之中,号召社会各界对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升学宴”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鼓励干部与干部之间相互监督,做到有报必查,绝不流于形式。
违规严处。凡是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顶风冒险,大操大办或是采取分散和巧立名目等形式违规操办学子宴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收缴违规礼金,给予当事人行政问责甚至党纪政纪处分;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顶风违规操办不上报、不制止、不处理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将进行责任追究,并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