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场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跨省同居纠纷案
作者:彭义 时间:2013-08-15 阅读:301
本报讯(通讯员 彭义) 8月13日,龙场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跨省同居纠纷案,当事人双方保证以后不再互相纠缠,避免了双方家庭矛盾激化。
据了解,家住龙场镇龙丰村的已婚妇女邓某,于2005年在昆明打工时认识范某,向其称自己未婚,两人便开始同居生活,并与范某生育了两个孩子。2013年6月,邓某的丈夫张某到昆明找到邓某和范某,范某知道真相后,不愿再和邓某做“夫妻”。后张某把邓某及两个孩子带回家,范某随后追至龙场镇来要孩子,张某与范某发生打斗。
龙场镇司法所了解到情况后,及时组织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张某称要孩子可以,需范某一次性支付5万元。经过龙场司法所劝解,张某出于对妻子怜爱,同意接受范某支付6888元,邓某与“原配丈夫”继续生活,双方签订协议书,范某不再与张家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