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报社关于加强新闻采编管理强化纪律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重要启事
作者:威宁报社 时间:2012-04-05 阅读:442
为全面加强威宁报新闻采编管理,强化纪律和改进作风建设,威宁报社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如下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1、威宁报社全体采编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新闻工作相关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认真、公平、公正对待各级各部门的每一条稿件,及时处理通讯员的来稿。
3、按时按本报规定发放稿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稿件见报之日起的半年内必须到报社领取稿费)领取的稿费,将作为公款转入报社的下一轮稿费中。
4、新闻采访过程中坚持“帮忙不添乱、宣传无有偿”的原则,尽一切可能把各级各部门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杜绝有偿新闻、关系新闻、协调新闻等,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5、报社新闻工作人员外出采访时,持有本单位工作证,工作证上印有工作人员标准照片,并同时持有本报采访工作介绍信。
6、报社在新闻采编工作过程中使用新闻采访车一辆,车牌号为贵F76520,车上悬挂有“毕节日报、威宁报新闻采访”字样的工作标识牌,工作范围为全县范围内,工作时间不定;在投递和发行过程中使用投递发行车一辆,车牌号为贵F76330,车上悬挂有“威宁报报刊发行”字样的工作标识牌,工作范围为县城,工作时间为白天。
7、威宁报社同时兼有毕节日报威宁记者站工作,并主办新华网威宁网站、人民网威宁视窗、威宁报电子报网站,主持自治县网络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监测网络舆情信息。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热切期盼社会各界提供新闻线索和采访支持,热心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建议和意见。电话:6226798(办);手机:13698562366、13385576717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