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对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进行清理
作者:李庆昌 时间:2013-09-11 阅读:233
本报讯(通讯员 李庆昌) 近日,笔者在财政局了解到,为确保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真正得以“补之于民”,财政局对盐仓、草海、羊街三个乡镇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进行清理。
此次清理,主要针对征地拆迁补偿专项资金的管理是否规范、透明、有效,即从资金来源到资金支出、资金的拨款及到位情况等方面进行。一是查看有关管理部门是否做到足额分配、及时拨付。有无随意改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的问题。二是检查项目开支的真实、合规性和项目管理的程序有无显性、隐性或者巧立名目挤占挪用甚至侵占、贪污专项资金的问题。三是检查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是否做到具体分“项”,内控制度设立是否具备完备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截至目前,该项资金的清理工作还在进一步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