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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3
声明
作者: 时间:2013-09-13 阅读:204
兹有《威宁日报》2013年9月12日二版登载的苏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遗失声明,声明内容:“兹有威宁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教师苏娟(身份证号:522427198306103021)不慎遗失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证书证号不详。特声明作废。2013年9月12日”。现声明该遗失声明作废。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