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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7
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3-09-17 阅读:224
刘子超同志:
你于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9月13日自动离岗,连续旷工已超过十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黑石头第二中学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