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
作者:许定华 时间:2013-09-18 阅读:259
县纪委发出通知——
严禁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
本报讯(记者 许定华) 日前,县纪委发出通知,严禁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中秋、国庆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反对“四风”,狠刹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要坚决做到“九个严禁”;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铁面执纪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大“两节”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各乡镇纪委和县直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以及各乡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要在各自监管区域内设立举报箱,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和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地址、网址和邮箱,做到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监督,不留死角死面;要认真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做到媒体曝光必查、群众举报必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查处,进一步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坚决防止不正之风的反弹。对贯彻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