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3-09-26 阅读:217
田丽娟、卢凤华同志:
你于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24日自动离岗,连续旷工已超过十天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后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威宁县猴场中学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