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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2

县总工会“四条措施”落实“十严禁”“十不准”

作者:龙治宇 时间:2013-10-22 阅读:197


  本报讯(通讯员 龙治宇) 10月18日,县总工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集中学习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并从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立足本职,切实把贯彻执行“十严禁”、“十不准”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对照“十严禁”和“十不准”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认真整改。互相监督,不姑息,不护短,对违反“十严禁”和“十不准”规定的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进行问责。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提升工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