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 红布沟砂石厂等15家非煤矿山企业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3-10-23 阅读:24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等部门贵州省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实际情况,我县红布沟砂石厂等15家非煤矿山企业因《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已到期,未及时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且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现对红布沟砂石厂等15家非煤矿山企业予以关闭处理。请公安局立即停止对关闭企业供应炸材并收回杨关证照;国土资源局按相关规定依法吊销关闭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工商局按相关规定吊销关闭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工能局要加大对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督促停止生产行为、遣散人员、撤出设备;供电局立即停止对关闭企业的供电。
特此通告
附:威宁自治县2013年非煤矿山关闭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