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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1

县人民法院设立人口计生法庭

作者:周远松 时间:2012-04-11 阅读:486


  本报讯 近日,县人民法院根据县委相关文件精神,经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设立了县人民法院人口计生法庭。
  人口计生法庭设在该院行政审判庭,主要承担两项职责:一是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营造依法生育、违法必究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负责对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含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等非诉执行案件立案审查并交付该院执行局或人民法庭予以执行。人口计生法庭、执行局及人民法庭立足于实现能动司法,以典型案件强制执行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协助乡镇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确保实现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双降”目标,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周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