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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7

威宁对全县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进行专项整顿

作者:刘荣 时间:2013-10-27 阅读:274


  本报讯(通讯员 刘荣) 为规范我县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秩序,树立威宁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的良好形象,解决当前驾训培训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运管所自10月12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驾驶培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驾校教练对学员“吃拿卡要”现象,同时严查教练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
  10月12日,县运管所召开全县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学习贯彻了《贵州省机动车教练管理条例》和《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方案》。全县4家驾校的80从保教练参加了学习培训。会议还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时间为1个月(10月12日至11月11日),整治分为自查自纠阶段和整改阶段,工作的重点是驾校及其教练员。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针对驾校教练的职业道德和教学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教练员不规范教学行为,重点是打击教练员“吃拿卡要”、无证上岗、酒后上岗、不使用或者不按规定使用IC卡、不按教学大纲施教、不文明教学等违规教学行为。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查实,凡有违规行为的,责令所属驾校立即辞退,被辞退的教练员将被运管所记入“黑名单”,锁定IC卡,停止教学,一年后参加教练员再教育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教学工作。因教练员不规范教学行为的,还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责成所属驾校进行辞退,运管所将计入“黑名单”两年不能在县内任何一所驾校从事教练工作,对所属驾校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对所属驾校进行停业整顿。对计入“黑名单”的教练员,采取警告,锁定IC卡,再教育学习。凡 “黑名单”的教练员被采取警告,锁卡、再教育措施未解除的教练,各驾校不得录用该教练员,若有驾校录用该教练员,将对驾校责令整改并通报。
  驾校建立对学员的回访制度,学员毕业后,驾校可以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了解学员对驾校和教练员的评价,驾校对学员的回访率不得低于50%。
  教练车严格落实统一标识,在教练车上喷上监督举报电话,使教练接受学员的监督。
专项整治还包括驾校的车辆购置数量,质量,训练场地、网络管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