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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1

工会开展卫生行业民营医院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作者:吴睿姝 时间:2013-10-31 阅读:222


  本报讯(记者 吴睿姝) 近日,县总工会联合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等部门开展了卫生行业民营医院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扎实推进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据了解,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是开展“两个普遍”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内涵拓展和品质提升、从客观评价创建工作到主观感受创建成果的飞跃。今年,县总工会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在非公企业着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保签订率和续签率达到85%以上。此次要约行动共签订10家民营医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其中续签8家,新签2家。
  行动中,县总工会要求各乡镇工会要加强宏观参与,融入全局统筹推进,优化整合资源,协调各方联动推进,坚持将工资分配制度、劳动工资标准等保障性内容作为基本议题,将工资总额、工资水平、工资增(减)幅度等调整性内容作为重点议题,将工龄工资、职称工资、奖励工资等激励性内容作为拓展议题,明确目标,增强实效,切实做到“发出去,谈起来,签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