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出的和谐新乐章
作者:马关等 时间:2013-11-15 阅读:308
“调”出的和谐新乐章
——县司法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纪实
通讯员 马关等
“在农村,法律常识普及程度低,加之村民的文化水平不高,经常会导致矛盾发生。若当事人提出不理智的要求,当这种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时候,就容易促使恶性事件不断深化,这个时候就需要及时地进行调解”、“有了纠纷找司法,司法帮你解疙瘩”。说起调解村里的矛盾,干了20多年调解工作的基层司法所长武绍才、李明芬说得头头是道。像他们这样的人民调解员,在威宁共有586人。
交通事故纠纷、征地款补偿、消费者维权、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面对大大小小、零零碎碎的矛盾纠纷,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和优势,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真正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近年来,威宁大胆探索实践,建立“以案定补”奖励机制,构建了县、乡、村和行业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
加强队伍建设 构建调解网络
近年来,由于人员调整、工作步伐加快等情况,致使基层司法所出现人员短缺、工作任务繁重等现象。县司法局领导通过深入基层调研走访,外出学习,针对人民调解组织普遍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充实了司法工作人员队伍,配齐了35个司法所所长,并于2010年向县委、县政府争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35名司法助理员,2011年也通过同样的方式公开招考录用了4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并邀请专业人士对新任的司法行政干警进行了集中培训,使全体新任的司法行政干警尽快走上了岗位,进入了人民调解员的角色。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和流程,县司法局邀请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实践能力强的专业律师,采取以案说法、法律条文解析、现场解答涉法疑难问题等方式,面向基层人民调解员和普法骨干开展了一场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业务强化培训。培训以法律法规知识、人民调解技能等为主要内容,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讲解。通过培训,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依法办事的意识明显增强,业务能力明显提高。
磨破嘴皮只为“调”出和谐
2012年,玉龙乡玉田公路改道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把村民周某某引向耕地里的水管挖断,事后双方因价格赔偿问题发生争吵。乡人民政府于2012年4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为施工方赔偿周某某维修费3500.00元现金,并签下了协议,而施工方并未按协议及时兑现,直到2013年5月9日,施工方才履行赔偿协议。而此时的周某某认为施工方不按协议履行已违约,拒绝接收,后双方发生再次争吵,导致周某某阻止了施工方施工。后来施工方无奈之下报了警,该乡派出所到了现场了解情况后,将情况反映到了玉龙乡政府,玉龙乡立即指派司法所牵头进行调解。司法所在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人员到现场了解了情况,并千方百计找到双方当事人分别做思想工作,宣传法律知识,通过接连两天苦口婆心的劝解,终于以施工方赔偿受害方11800.00元人民币达成了协议,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
凭着跑不断的腿,磨不破的嘴,经过几天的耐心说服,终于使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一场冲突随之化解,使玉田公路这项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开工建设。
今年8月13日,龙场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跨省同居纠纷案:家住龙场镇龙丰村的已婚妇女邓某,于2005年在昆明打工时认识范某,向其称自己未婚,两人便开始同居生活,并与范某生育了两个孩子。2013年6月,邓某的丈夫张某到昆明找到邓某和范某,范某知道真相后,不愿再和邓某做“夫妻”。后张某把邓某及两个孩子带回家,范某随后追至龙场镇来要孩子,张某与范某发生打斗。该镇司法所了解到情况后,及时组织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张某称要孩子可以,需范某一次性支付5万元。经过龙场司法所对双方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思想上劝解,张某出于对妻子怜爱,同意接受范某支付6888元,邓某与“原配丈夫”继续生活,双方签订协议书,范某不再与张家纠缠。
一件件矛盾纠纷,经过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得到了妥善处理,确保了“纠纷处理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在很多纠纷中,我们经常对当事人苦口婆心地劝解、做思想工作、宣传法律法规,有时一件邻里纠纷,也要调解十多天。” 有多年调解经验的玉龙司法所所长武绍才说,“有些不了解的人还说,你们只要把工作程序走了就行了,调解不成的直接叫他们起诉就行了,何必那样辛苦?要是那样的话,很多纠纷是调解不成的,会发生很多上访案件,会因调解不成引发很多刑事案件。”
“我们的调解工作党委、政府是肯定的,老百姓也非常信任我们,有事也会来找我们。”炉山司法所所长李明芬这样说。
目前,全县以乡镇调解组织为主导,村(社区)调解组织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已初步形成,共建立了各级各类调委会679个,其中乡镇调委会35个,村(社区)调委会625个,联合调解会8个,矿区调委会11个,成立了威宁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全县共聘用调解员3410人。2013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纠纷5980件,落实调处纠纷5980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数5855件,调处成功率97.9%。因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合理引导走诉讼程序解决。
如今,通过不断探索实践、逐步改革创新,威宁已构建了乡村行业的“大调解”网络,进一步扩大了调解范围,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将“小平安”汇聚成“大幸福”,人民调解员队伍“调”出了一片和谐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