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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0

县人大机关传达学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作者:李才维 时间:2013-11-20 阅读:248


   本报讯(通讯员 李才维) 11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丹玫、周乾、周跃宁、罗兴义、王义国、王梅及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议传达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科学回答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开启了新的改革窗口,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上,刘青松要求,要在深刻领会全会精神上下功夫。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达成心往一处想的共识、凝聚劲往一处使力量。要在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上做文章。人大机关承担着为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服务的重要职责,要在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上做好文章,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把全会精神传达到广大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要在改进机关作风上出实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细则的要求,努力在加快发展中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在密切联系群众中弘扬务实清廉作风,在带头树立形象中弘扬廉洁自律作风,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要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筑牢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大兴调研之风、务实之风,切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帮民困、解民优,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在落实全会精神上见实效。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必须体现在实际工作成效上,要以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学习提高,创新工作思路,认真调查研究,探索监督方法,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把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把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