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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5

县人大“四个落实”强化作风建设

作者:马艳玲 时间:2013-11-25 阅读:249


   本报讯(通讯员 马艳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县人大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做到“四个落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心系群众,落实为民履职之风。强化“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明晰群众是人大工作的力量之源,深入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和诉求,通过抓好代表意见建议、重要信访案件及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与时俱进,落实严谨笃学之风。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水平,深入研究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学好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议事规则、程序和制度,努力为人大工作提出高水平的议案和针对性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依法履职,落实求真务实之风。把日常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在全省扶贫工作座谈会及民族地区“三化同步”现场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生态、卫生、教育等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切实改善民生工作结合起来,与威宁快速跨越发展、“三年再建一个新威宁”的目标结合起来,坚持与时俱进,讲求实效,把工作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运用视察、调查、执法检查、专项审议等工作方式,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科学完善的工作制度,依靠健全的制度规范履职行为,行使好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务求人大各项工作出实效;切实转变会风,提高会议质量,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会议时间,严格上下班制度,把功夫下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
  增强合力,落实民主团结之风。努力强化常委会作风建设,加强督导,建章立制,树立民主团结之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法定职权,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常委会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做到思想上合心,行动上合拍,工作上合力,最大限度地发挥集体优势,为健全法制、约束权力,促进人大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