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棚镇部分商铺食盐私自涨价 工商部门依法查处为消费者维权
作者:夏旺 敖选刚 时间:2013-12-02 阅读:247
本报讯(通讯员 夏旺 敖选刚) 近日,有消费者举报,牛棚镇集镇上有部门分商店卖的食盐没有按照包装袋上的价格销售,私自涨价。
根据举报,县工商局迤那分局迅速联合有关部门突击检查了牛棚镇食盐销售情况,核查销售价格。通过调查,消费者举报的信息基本属实,其中,650克袋装食盐,物价局定价2元/包,可是牛棚镇大多数商店销售价格却为2.5元/包。
食盐是国家规定的特殊调味品,对于定价,任何企业均不能随意抬价销售。在检查过程中,迤那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告知商家以后只能按物价局的定价销售,哄抬物价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要求这些商家必须办理食盐销售许可证才能销售食盐。在调查过程中,还查获了一批厂家已经停产的“白象牌”食盐。
经过此次整顿,更加规范了牛棚镇食盐销售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正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