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4万余名贫困生获寄宿生活费补助
作者:李玉荣 时间:2013-12-03 阅读:202
本报讯(记者 李玉荣) 12月2日,记者从威宁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 2013年度威宁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4.065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2533.5375万元生活费补助。其中,初中4.0067万名,每生625元;小学587名,每生500元。
据了解,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是国家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威宁在该项工作中,要求各学校务必做到“六个绝不准”,即绝不准孤残、特困生的资助有遗漏现象;绝不准不规范、不按时发放;绝不准发放标准不到位;绝不准发放资金有剩余;绝不准以实物形式发发放;绝不准抵扣任何费用。
同时,要求各校还要严把“三关”,即严把贫困生资格认定关,严把资金专项使用关,严把补助及时兑现关,确保应发尽发,该补就补,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