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作者:李玉荣 时间:2013-12-03 阅读:276
本报讯(记者 李玉荣) 11月29日,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自治县人大主任刘青松,自治县人大副主任吴丹玫、周乾、周跃宁、罗兴义、王义国、王梅出席会议。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敬东,自治县副县长禄云、郭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李正超,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跃,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受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波的委托,刘敬东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以来农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简化程序招聘阿拉伯语翻译及伊斯兰教专业人员的报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以来农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情况的报告>的调查报告》、《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的调查报告》、《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2年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调查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以上报告的相关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人事任免职的提请报告。
受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波的委托,郭鹏代表县人民政府作人事任职的提请报告。马跃代表县人民法院作人事任免职的提请报告。王光强代表县检察院作人事任职的提请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杜庆荣、兰立强两位同志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王康、虎贵银两位同志为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
会议还通报了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务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以来主任会议决定重大事项的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部分受邀旁听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