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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2
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3-12-12 阅读:237
黄孝慧、赵登银,你俩于2013年10月8日至今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十个工作日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内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们本人自负。
威宁二中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