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3-12-12

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3-12-12 阅读:237


  黄孝慧、赵登银,你俩于2013年10月8日至今不假未归,连续旷工已超过十个工作日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内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们本人自负。
  威宁二中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