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传达学习党政机关有关条例和规定
作者:周星 时间:2013-12-17 阅读:266
本报讯(记者 周星) 12月13日,威宁传达学习党政机关有关条例和规定。自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德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李正超出席会议。会议由自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办主任李茂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禁止公车私用的规定》、《威宁自治县关于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细则》等条例和规定。
会上,赵德宏强调,各级各部门必须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禁超编购买公务用车,严禁任何形式的公款消费,严禁工作中吃、拿、卡、要的现象出现。
赵德宏表示,县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问责制度,为威宁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李茂指出,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出了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委、县政府将结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出台新的管控措施,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紧抓实。
李茂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条例规定,掌握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创建节约廉洁型机关;要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创建规范用车机制;要严格管理公务车辆,创建节约透明型的用车机制;要严格办公用房制度,创建整合节约型的办公用房机制;要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创建热情接待型的服务机制。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以身作则,要与自身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凝神静心认真学、深入系统全面学,切实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确保上级各项规定宣传落实到位。
县人大、政协、县委办、政府办及县直各行政行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