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作风建设若干意见精神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
作者:林涛 时间:2013-12-31 阅读:266
威宁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
作风建设若干意见精神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
陈波出席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 林涛) 12月28日,威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作风建设若干意见精神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召开。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波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县委副书记冯兴忠主持会议。自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赵德宏,自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办主任李茂,自治县人大副主任王义国,自治县副县长禄云、杨华忠、郭鹏、杜庆荣、兰国强,自治县政协副主席陈兴志、罗永宽、李正超等四大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陈波在会上指出,本次会议是在中央、省、市全面开展作风建设工作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威宁作风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对党风廉政、反腐败等高度重视,相关意见、会议精神相继出台。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确保将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到平时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去。
就贯彻落实好相关意见和会议精神,陈波指出,要切实提高思想意识,从根本上改变以往作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只有从思想上提高,从严格会风、严格考勤制度等细节上着手,才能将作风建设逐步推开。要认真理解、把握和贯彻会议精神,通过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要求、县廉洁自律资料汇编等文件材料的学习,实现反对“四风”问题由“治标”到“治本”的转变,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要狠抓贯彻落实,各部门各乡镇会后要马上对照实施,将自查与抽查、密查同步进行,做到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将检查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陈波强调,当前,全国上下在作风建设工作的监督问责上,力度空前。县纪委等相关部门,既要做好监督,自身也要认真实施,将抽查、密查工作常态化,使作风建设工作深入干部职工心中。对于查出的问题必须坚决予以处理,问责到底。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业务能力的提升,提前安排部署好来年的相关工作,相关保障制度要落到实处。
针对近期极端天气下各单位的工作,陈波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尤其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络,随时掌握天气动态,完善应对措施和值班管理制度。交通、民政、市政、公安、住建等部门要主动出击,狠抓细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会上,赵德宏针对全县作风建设以及三公消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李茂宣读了《县委、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精神,加大公务用车管理及加强资金监管等工作的通知》。禄云、李正超分别就财政、财务人员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乡镇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