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4-01-23

威宁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委托县自来水公司代收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4-01-23 阅读:287


  为便于城区居民缴纳生活垃圾处置费,根据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威宁自治县调整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方案>的通知》精神,2014年起,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由威宁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威宁自治县自来水公司随水费代为收取,请广大民居在缴纳水费时,一并缴纳生活垃圾处置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威府通[2013]2号文件执行。特此通告。
  威宁县城市管理局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