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措施助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上台阶
作者:通讯员 胡雍辉 时间:2014-02-12 阅读:216
本报讯(通讯员 胡雍辉) 2月10日,笔者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悉,该院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社会的能力,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采取三项措施助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再上台阶。
切实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和谐仲裁、和谐办案”的方针,办和谐案服务社会稳定大局;办优质案树劳动仲裁品牌,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1月份受理案件11件,涉案人数16人,涉案金额78万余元。
不断改进办案方式,高效、便民服务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进一步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及时维权,从1月起16日起,仲裁院在草海火车站务工人员综合信息服务站设有劳动维权专门接待岗位,每周轮流安排一名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仲裁员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劳动维权和法律援助服务,仲裁员根据来访人员的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部门联合,为弱者撑腰。自1月份开始,仲裁院与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对城区多个工地进行督查检查,对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单位作出限期整改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发放工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