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三项”制度构建 定点医疗机构监督体系
作者:李玉荣 刘倩 时间:2014-02-21 阅读:280
本报讯(记者 李玉荣 实习生 刘倩) 刚刚过去的2013年,威宁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作风和报销情况的监督,落实“三项制度”,有效构建监督体系,切实纠正医疗报销不正之风。
落实定期督查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卫生部门等组成督查组,明确定点医疗机构监督员39名,对定点医疗机构定期进行例行检查,查看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中是否存在“脸难看、事难办”的机关作风,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医疗机构用药是否合理,是否有滥用抗生素、开“大处方”、“搭车药”等现象。2013年以来,集中开展督查3次,督查医院41家,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下发“监督意见书”,进行跟踪整改。截止目前,下发“监督意见书”12份,对存在的12个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切实提高整改效果。查处了威宁现代女子医院存在滥用抗生素、乱用奥美拉唑,虚列手术名称等问题,督促县合医办核减该院不合理费用12835元,并责令该院停业整改10天。
落实就医报销审核举报制度。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2013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兔街乡村民何某因车祸伤后骗取村、乡出具证明进行报销,收缴违规报销金额34257元;查处了草海镇村民陈某借证给亲属就诊报销,查实后上缴违规报销金额47204元,有效打击和遏制了虚假和违规报销行为。
落实回访制度。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人员逐月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形式,随机抽取10份获住院补偿的参保城乡居民进行“回访”,了解住院时间、具体病情、住院总费用、补偿金额情况,患者对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回访,架起参保城乡居民与监督机构之间的交流“桥梁”,有效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单是2013年第一季度,督查组组织回访4次,回访患者52人,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满意率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