迤那镇六措施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作者:夏太成 时间:2014-02-21 阅读:268
本报讯(通讯员 夏太成) 迤那镇采取六措施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工作,做到矛盾问题早预警、早预防、早化解,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2013年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98起,调解98其,调解成功95起,形成卷宗25件。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一致。充分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协调融合各方力量,统筹解决“三级联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依法调解、公正高效。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进行调解,注重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对发生的矛盾纠纷,既要注重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又要力求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和信访之前,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坚持尊重自愿、调解优先。把调解贯穿于解决民间纠纷、仲裁、处理行政争议、司法诉讼和信访的全过程,尊重当事人意愿,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解,定纷止争。
坚持属地管理、归口负责。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行政区域、业务主管范围和引发事由,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化解”和“首问责任制”的原则明确调处职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初期、消除在萌芽状态。
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调处。对发生的矛盾纠纷,必须按照村(社区)、工委、镇的调处层级,先由涉及的单位(部门)组织调处化解,在尽力调处化解无效后,再提交上一层级的调处单位进行调处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坚持源头预防、就地化解。按照抓早抓小、就地解决的要求,对潜在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事先预防、经常排查、及时发现,主动采取措施早控制、早疏导、早化解,防患于未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