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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6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助推“威宁试点”发展

作者:任廷鸿 时间:2014-02-26 阅读:301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地处贵州西部,是全省面积最大、平均海拔最高、人口众多的县。全县总面积6298.72 km2(耕地面积1075698亩),多年平均降雨量为949.7毫米。据调查,全县人均占有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约为1800m3,远远低于全省人均2629m3、全国人均2200m3的平均水平,只有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5;全县蓄水水利工程总库容约6600万m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8%,也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30%的合理利用标准。威宁既是水资源较为贫乏的地区,又是典型的工程性缺水地区。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愈加凸显,尤其是农业水利基础设施这块短板,严重制约了威宁农业现代化发展。
  2010年9月20日,时任贵州省委书记栗战书和省长赵克志亲临威宁自治县调研,针对威宁属国务院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全国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县的县情,提出了威宁要在两年内实现“重点民生基本解决、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的提速发展目标,并把威宁自治县作为全省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将我县列为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试点县。2011年,我县又被列入全国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
  一、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在水利、财政业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威宁县被列入全国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中央和省每年投资1600万元,连续实施3年。2011年实施了雪山镇新街片区10000亩苹果基地灌溉工程及草海镇鸭子塘3200亩蔬菜基地灌溉排涝工程;2012年实施了双龙乡双龙片区3000亩茶叶基地工程、草海镇中海片区2100亩蔬菜基地工程、金钟镇夸都片区2000亩蔬菜基地工程、麻乍乡坝海片区2000亩蔬菜基地工程;2013年计划实施哲觉镇居乐片区3450亩中草药基地工程、龙场镇树舍片区7900亩蔬菜基地工程、猴场镇发纠片区2000亩蔬菜基地工程。
  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成效显著
  项目完全实施后,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可达到0.7,渠系水利用系数达0.75,苹果增产95kg/亩,蔬菜增产80kg/亩,茶叶增产60kg/亩,中草药增产85kg/亩,从而为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方向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威宁县2011~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的实施,保证了项目区农作物增产增收,促进了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威宁县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为项目区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并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提供了坚实的水利保障。
  三、抓住“威宁试点”契机,创造一切有力条件,争取将威宁县列入国家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
  自“威宁试点”开展以来,国务院扶贫办、九三学社中央、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水利部以及省、市有关部门对威宁的发展高度关注,并纷纷在人力资源、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保障。我县应抓住“威宁试点”契机,积极争取财政部、水利部将我县列为国家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并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和“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 的原则,以保障我县粮食安全、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目标,以工程配套改造和管护机制改革为手段,通过资金整合、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战略,认真实施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迅速提升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平和管护水平,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全方位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达到农村生态环境优美,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为“威宁试点”工作写下厚实的篇章。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重点县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政府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将重点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财政、水利部门应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为再次申报国家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创造条件。
  (二)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科学编制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根据 “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集中连片、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完善机制。”的原则,按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发展可能,精心编制县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科学确定工程措施和类型,做到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并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群众积极性高的乡镇、村,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三)积极整合资金,切实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上级各部门资金支持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按照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将中央财政小农水项目和整合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尽量安排在相邻或相近区域,实行整村整乡推进,做到项目相对集中连片、对接有序,各项涉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形成合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步伐。
  (四)严格执行“四制”,确保工程质量。近些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中央一号文件的落脚点也均锁定于“三农”领域。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切实解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问题,财政部、水利部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县市区,实行重点扶持政策,集中资金投入,全面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总量大、资金集中度高,工期相对较紧,在项目实施时应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组织专业技术队伍,精心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五)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定期会同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彻底纠正,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六)创新体制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在做好工程建设的同时,我县应结合水务一体化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农业节约用水,减轻农民用水负担,促进农民增收的新路子,着力抓好小农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采取租赁、承包、拍卖、股份合作、协会管理等多种形式,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工程效益持久发挥。
  总之,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关系到我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亦是 “威宁试点”工作的具体展现。我们要以“五加二、白加黑”的精神,只争朝夕的干劲,深入扎实的作风,狠抓重点县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农田水利保障水平,为夯实“三农”发展基础、为威宁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做出应有贡献!(作者系贵州省水利厅副处长,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于威宁自治县挂任县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