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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8

威宁成立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起草领导小组

作者:马艳玲 时间:2014-02-28 阅读:244


   本报讯(通讯员 马艳玲) 2月26日,威宁成立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为组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人大机关各委、室、办主任及相关科局长为成员的“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起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大常委会立法办,负责全方位启动“条例”的起草工作。
  近年来,随着威宁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逐年增大,特别是各种水库的开工建设,在拉动全县经济发展的同时,已带来对开发流域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移民安置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给保护管理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水资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治水害,做到科学、合理、有序的开发利用水资源,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保障全县人民的生产生活用水,进一步加大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力度,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开发,节约保护的可持续利用,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特起草该条例,该条例必将对全县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