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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8

威宁“四加强”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

作者:通讯员 李际龙 时间:2014-02-28 阅读:232


  本报讯(通讯员 李际龙)入春以来,针对天气持续干旱,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的现实,威宁“四加强”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加强组织领导。威宁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指挥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召开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各森林防火单位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森林防火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四个责任人”制度,一级一级地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直至农户、山林、地块,做到山林有人管,地段有人防,责任有人担,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加强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来抓,严格按照《威宁自治县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的要求,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册子、短信、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毕节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八条禁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等,提高广大群众及未成年人的森林防火意识,使森林防火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林区、进乡村、进农户”,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目前,全县已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手册10万余册,出动宣传人员600余人次,增强了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落实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充分发挥防火监控、护林房、检查站、瞭望台的作用,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加强监控管理。加大巡查密度,突出重点,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区、重点林区等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设卡设点检查,加强巡山守候,严控火源进山,防患于未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对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加强巡逻和管理,死看死守,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各村积极组织防火巡查队伍,落实责任段,加强野外火源监控和巡查,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责任追究。威宁要求,凡是发生森林火灾,严格按照森林火灾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肃追究责任,采取定时间、定人员、定案件的工作方法,落实办案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人,通过张贴悬赏通告,走访林区群众,全力排查线索,力争短时间内侦破每起森林火灾案件。对干部在森林防火工作和扑救森林火灾中失职、渎职、不作为等严肃追究责任,坚决予以处理;对于违犯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