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集中学习
作者:通讯员 周远松 雷荣荣 时间:2014-03-07 阅读:216
本报讯(通讯员 周远松 雷荣荣) 近日,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集中学习会。学习了《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 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等内容。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系统总结第一批活动的重要成果、有效做法和宝贵经验,深刻阐述第二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开展活动的方针原则和目标要求,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充分反映了基层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关切,是我们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深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努力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信服的方法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阐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促使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学习过程中,参学人员认真按照集中学习的安排,做好学习笔记,领悟学习内容。同时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思考和体会进行交流发言,发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很多有见地、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