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14-03-18

王天佑到县法院指导开展 党的群众性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王志堃 周远松 时间:2014-03-18 阅读:236


   本报讯(通讯员 王志堃 周远松) 3月1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天佑到县人民法院指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参加学习讨论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汤应洪、机关党委书记罗丽琼陪同。
  讨论会上,王天佑认真听取了县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汇报,检查了几位党组成员撰写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并进行随机提问后,对县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
  王天佑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取决于“一把手”。只有“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带头抓,党组一班人亲自谋划,坐镇督导、率先垂范、才能掌握节凑,确保活动有序、可控、不走过场,为活动最终取得实效提供保障。
  王天佑要求,要将开门搞活动作为一个基本原则,认真征求群众意见。要从思想上树立依靠群众的观念,不要怕揭伤疤,不要怕下不了台、收不了场。要畅通听取群众意见的渠道,采取设置意见箱、登门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要畅通群众监督途经,民主生活会必须邀请群众和一般干警参加,并将会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方案要向群众和一般干警做出承诺。
  王天佑强调,此次党的群众性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是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指示,做到在学习教育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查摆问题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对照检查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建章立制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从六个方面狠下功夫:始终坚持在真学上下功夫、始终坚持在真查上下功夫、始终坚持在真改上下功夫、始终坚持在真立上下功夫、始终坚持在真转上下功夫、始终坚持在真督上下功夫,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真正实效。
  会议还就如何解决威宁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及梳理出的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十条建议和意见进行了讨论。
  县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及院机关中层干部参加了学习讨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