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公告
作者: 时间:2014-03-18 阅读:221
黄青宁同志,你于2011年3月20日至2011年4月15日不假未归;龙健同志,你于2013年5月14日至2013年6月1日不假未归;龙秋雨同志,你于2013年8月11日至2013年8月27日不假未归;王化成同志,你于2013年12月10日至2013年12月25日不假未归。以上四名同志连续旷工已超过十个工作日以上,自登报之日起五日内请速到单位接受处理,否则将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其后果由你们本人自负。
龙场镇教育管理中心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