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民文明知识
作者: 时间:2012-04-25 阅读:364
1.文明礼貌
文明礼貌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社会公德。一个普通公民,不管您的文化素养怎么样,干什么工作,年纪大小。在社会生活中要有起码的礼节,懂得最起码的礼仪,讲文明礼貌。特别是在公共场合,行为举止应该得体,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态度谦和,遵守相应的规则。这是每一个普通的公民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不知礼,无以立。”这是我们先贤的教导。文明礼貌要从小养成,大人教育孩子从小要有文明礼貌,自己首先要有文明礼貌,从最基本的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2.助人为乐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个重要内容,扶危济困、救死扶伤、解人急难、行侠仗义、见义勇为、服务他人、奉献社会,是一个公民应具有的美好品德。
助人为乐是发自内心的行为,来自于强烈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句话说得好:“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们在给他人帮助的时候,自己也获得了精神上的提升、满足。得到了另一种美好的体会,体会到助人的快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社会也呈现出分配差距拉大和泛物质化的倾向,社会矛盾和道德缺失的现象增多,助人为乐的精神更成为对我们社会时代的要求。作为社会公德的一个重要方面,助人为乐是社会关怀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保障功能的一种补充,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又一块基石,是构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基础。我们的法治尚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很多个人的行为还不能简单地用法律手段来进行规范,但只要人人都存一分助人之心,见他人有困难时能主动伸出援助之手,整个社会见贤思齐,抑恶扬善,和谐发展就是可期待的,互爱互助就必然蔚成风气。
3.爱护公物
公物是和私物相对应的,爱护自己的东西,这 是一个人的本能,同时,我们对待公物也要像对待自己的物品一样,要珍惜爱护。爱护公物是公民在工作生活中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是社会公德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个人对公物的态度能反映出他的人生观和道德水准。一个人在面对洁白的墙壁时,是非常爱惜它、保护它还是毫不顾惜给它留下一片污渍,是一个人道德高下的直接体现。一个人有随地丢垃圾、踢打垃圾桶的习惯,那么他进入山林里完全也可能随手抛烟头,引起山林大火,其对社会的危害也就可想而知了。
爱护公物,保护公物,人人有责。唯其人人参与,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爱护公物、以损害公物为耻”的良好风气。我们要从爱护公物这样些日常生活的细节中修炼自己美好的品格。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惟贤惟德,能服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