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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6

检察院变“衙门坐堂”为“出门办案” 化解一起多年涉检上访案

作者:张挺松 赵庆龙 时间:2014-03-26 阅读:215


   本报讯(张挺松 赵庆龙)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县检察院以“解决突出问题,更好地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为目标,以“出门办案”为抓手,牢牢把握群众工作的本质要求,在提高检察干警为民宗旨意识、弘扬务实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上下功夫、求实效,成功化解一起多年涉检上访案件。
  据了解,2009年初,牛棚镇团山村村民姜某某报案称其女儿姜某被同村的肖某拐卖。经调查了解,肖某与姜某系恋爱关系,且双方父母通过“媒人”、“收受彩礼”等形式变相确认二人关系,二人在外出务工中因家庭琐事经常争吵,致使姜某离家出走。鉴于上述事实依据,威宁检察院对嫌疑人肖某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然而,姜某某不服检察院决定,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
  为彻底化解矛盾,消除姜某某心中积怨,检察院多次派出干警与姜某某及其亲属进行交流沟通。在走访中,检察干警得知姜某某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予批准逮捕肖某的决定是认可的,但因寻找女儿花费不少费用,且在上访期间未能安心生产,给家庭带来了一定困难。在了解到姜某某的困难及其真实想法后,检察干警和当地政府、派出所、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等共同到姜某某家中释法说理,化解其心中郁结,并帮助解决了许多生活上的困难。通过耐心细致地劝解,姜某某表示尊重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不再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