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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7

自治县人大召开 第十六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作者:李静 周星 时间:2014-03-27 阅读:245


   本报讯(实习记者 李静 记者 周星) 3月25日,自治县人大召开第十六届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副主任吴丹玫、周乾、周跃宁、罗兴义、王义国、余崇忠、王梅出席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程静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草案)》。通报了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来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重要事项的情况。
  受县长陈波的委托,副县长程静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作关于人事任免职的提请报告;吴丹玫同志作关于人事任免职的提请报告;法院院长马跃同志作关于人事任职的提请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黄登宁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红同志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马大辉同志为自治县水务局局长;分别任命邓凯、王卫、王江三位同志为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曾纲丽同志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于刚同志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马大辉同志的自治县水利局局长职务。接受曾纲丽、宫芬芳二位同志分别辞去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刘发银同志辞去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
  会议还向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