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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6

以民为本的安居诠释

作者:何欢 时间:2012-04-26 阅读:386


以民为本的安居诠释

 ——解析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威宁模式”


  四中旁和谐小区、会展中心旁阳光小区廉租房以投入使用,草海镇种羊场安居小区工程主体已全部完工,城东环城路边的东苑小区正在加紧施工建设,北屯小区已进入廉租房建设规划。
  这是我县保障性住房的现状。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惠及困难群众的民生工程,如何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链条”,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保障性住房福利,我县实施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举措。

  群众的事就是政府的事
  为使更多群众住上质量可信、安全放心的保障性住房,相关部门把确保工程质量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努力打造质量优良工程,使之经得起人民的检验。
  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在实施过程中,我县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从项目的申报、审批、立项,到低收入家庭的核实、确定等日常管理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保证了工作的有序推进。
  “质量问题社会关心、群众关心,我们始终将严格质量管理贯穿于保障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全过程。”县房管局负责人说。

  阳光操作,让群众享受 “阳光生活”。
  能不能公平地进行分配,是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能否真正惠及困难家庭的关键所在。
  我县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规定和程序办事,“阳光操作”,规范运作。及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开竣工等信息公布于网站,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对象的审核过程实行“三道门槛、两榜公示”(即社区(村小组)、乡镇、住房保障办公室和民政部门三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取报刊公示、张榜公示)。
  用弹性手段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管理体系,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是公平地进行分配的重要手段。对违反规定的,将通过书面告知方式,坚决予以取消保障资格,并收回所租或所购的廉租住房。
  同时,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全方位监督,做到全过程公开,使保障房政策真正地取信于民。

   资金和制度,做到国家放心,群众满意
  资金和制度,两步同走,确保国家配套资金万无一失,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真正把廉租房建设成为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我县专门修订了《威宁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威宁县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为切实解决我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了必要的政策保障,给住房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部门相互协调、相互监督,做到廉租住房配套资金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专人专管。由专人对建设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讲究选址,盘活资源
  在廉租住房的建设中和使用中,我县也下了很大的功夫,从选址开始,各种可能性的因素都考虑进去,各种资源的利用都做到最大化。
  充分发挥地段优势,解决群众就业。像“阳光小区”,一层建成商用门面,出租给商贩或小区住户做商铺,不但弥补廉租房资金缺口,还解决小区住户的劳动就业。
  盘活闲置土地,改善住宿环境。种羊场“安居小区”曾是老水泥厂的厂房、住宿区和闲置的土地,垃圾成堆。我县充分把这块区域利用起来,建成靓丽的廉租房,不但改善企业职工的住宿条件,还美化这片区域环境,解决“脏、乱、差”的现象。
  地段好、环境好。 不管是“阳光小区”还是“和谐小区”,都是新城区规划范围,市场、医院、学校等正在逐渐完善。小区内花园式的规划和绿化,都可以和商品房“媲美”。
  不难看出,我县在保障性住房上,舍得用地、舍得投资,让保障性住房不但“能住”还要“宜居”。
  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房住,有自己比较满意的住所,这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政府部门能交出满意的答卷,这是威宁人民的心声。切实把这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办实,成为县委、县政府对老百姓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