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执政为民的试金石
作者:肖林 时间:2012-04-26 阅读:422
“截至目前,我县已清理退出存在‘将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擅自改变廉租住房用途的;连续6个月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在申请过程中通过弄虚作假,提供假文件、假证明材料的;隐瞒真实收入或住房情况的’中任何一种情况的住户126户,腾退廉租住房37套。”
这是《威宁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汇报》中的一段话,咋一看,这无疑是给市井“廉租房不廉租”、“保障房保障富人”等声音的交代,其实,事情不仅仅是那么简单,这从深层次上说明了一个政府是否是执政为民,是否以民为本。
保障性住房是一项事关民生的重大工程,民间呼声很高,国家相关政策也不断出台……反观近年来关于这个话题的新闻,大量因监督不力而造成资金流失,富人进入保障房,以及保障房被投机的报道不绝于耳。
在这种大背景之下,我县能够成功借鉴“租售结合”的模式,实现资金的循环利用;能够健全监督机制,保护了需保障人群的利益,关键就是我县政府“心系于民”:从工程的开始,到老百姓进住其中,都紧紧抓住这一根本,毫不放松,使所有的操作在阳光下进行。
紧抓以民为本,财务就清晰:在建设中,把财务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房产、财政、民政、审计、检查等部门相互监督,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专人专管,确保了国家配套资金的万无一失。
紧抓以民为本,运作就规范:对于申请的保障对象,严格实施“三道门槛、两榜公示”(社区、乡镇、住房保障办公室和民政部门三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采取报刊公示、张榜公示),杜绝了富人住进“廉租房”的怪象发生。
紧抓以民为本,监督就得力: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用弹性手段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管理体系,实现每年一审核,彻底清查各类寄生虫,让“保障房”发挥真正的保障作用。
其实,在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坚持以民为本,就是政府履行服务公共利益、改善民生大环境的具体职能,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反过来说,从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的整个过程,就能轻而易举就看出一个政府是否为民办事,是否以民为本。在这一点上,我县政府经受住考验,出色地向国家、向人民递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