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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7

声明

作者:   时间:2014-04-17 阅读:209


  兹有威宁县驾驶员刘毅不慎遗失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号:5224270020012001451,从业资格类型: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号:522427001238,运输类别:道路货物运输。特声明作废。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潘超(身份证号:522427197009100057)自愿将其出租车(车牌号:贵FU7332)一辆的经营权(运营资格证编号:0807000115)及该车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尤光勇 (身份证号:522427197706040037)。特此声明。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