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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9

威宁“六强化”治理进京非正常上访

作者:李际龙 时间:2014-05-09 阅读:260


   本报讯(通讯员 李际龙) 今年以来,威宁坚持法律和政策底线,“六强化”治理进京非正常上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确保实现信访“零”进京的目标。
  强化排查化解。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按照 “一日一排查、一日一研判、一日一调度、一日一上报”的要求,对进京访和可能进京访的重点人员建立“四级个案台账”,纳入动态跟踪管理,做到预防在先,处置在前。 
  强化领导接访。按照公开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领导、领导职务、分管工作“五公开”的要求,县、乡(镇)每周三和重点时段安排1名领导干部到三级联动视频接访大厅(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对于县级领导接访和包案督访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一督到底、一包到底的原则,切实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强化包案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定的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后评效益评估报告的“七个一”要求,层层落实包保责任制,做到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稳控、包依法处理,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化解,人员不脱离视线,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
  强化教育引导。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力度,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彻底扭转少数群众“信上不信下”、 “信访不信法”、“弃法从访”的倾向,引导群众自觉依法主张权利、依法表达诉求、依法逐级上访,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强化责任追究。发生进京上访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按照相关规定分别追究相应领导的责任;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的,由县委或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包案,由县责任追究组对责任乡镇或责任部门分管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问责,视情节进行问责处理。
  强化依法处置。对无理缠访闹访不听劝阻、不听解释的非访人员,由维稳、公安、群工、司法、责任单位等各方密切配合,掌握基本事实、固定非访证据、完善非访依法处理措施,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定案、妥善处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于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肃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