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与宣威市就界河桥梁建设达成共识
作者:朱锦锋 时间:2012-05-04 阅读:483
本报讯 4月27日,云南省宣威市政协主席杨焜荣率交通局、扶贫办和得禄乡、杨柳乡、阿都乡负责人到我县就界河桥梁建设有关事宜与我县进行商讨并达成框架协议。县政协主席禄俊,副县长丁开斌及交通局、扶贫办和哲觉镇、金斗乡、新发乡负责参加商讨活动。
我县部分乡镇与宣威市部分乡镇同属北盘江流域的上游,流域总面积1239平方公里,流域区内山高坡陡、河谷深切、土地破碎、资源匮乏,多年交通不畅,两地区的相互交流受到严重影响,交通成为制约相互发展的瓶颈。建设两县界河桥梁,是界河沿线党委、政府及数十万人民多年期盼。为了确保项目早日立项,我县和宣威市双方前期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在洽谈会上,两县初步商定:一是两县市政协及时成立界河桥梁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处理界河桥梁建设过程中需要协商联络解决的问题,确保议定的三座界河桥梁今年秋收结束时顺利开工建设。二是哲觉镇新坪村与宣威市得禄乡大营村、新发乡民族村与宣威市阿都乡阿都村的界河桥梁以宣威市为承建方组织建设。三是金斗乡围帐片区与宣威市杨柳乡围帐村界河桥梁以威宁为承建方组织建设。四是各桥梁承建方具体负责地勘、设计、工程招标、工程监理等,非承建方自建设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将所应承担工程款项的50%划拨给承建方,工程建设中期再划拨30%,竣工验收后一次付清所应承担款项。五是桥梁建设施工中涉及两岸的占地等相关问题,按辖区由当地党委、政府负责解决。 (朱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