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鼻岭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 安置监督评估实施细则通过审查
作者:谢先文 时间:2014-05-23 阅读:243
本报讯(通讯员 谢先文) 5月20日,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象鼻岭水电站、云南省曲靖市移民开发局、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及移民局、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政府及移民局、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昆明有限公司、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查设计研究院在云南省会泽县召开《牛栏江象鼻岭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实施细则》审查会议,审查通过了该细则。
象鼻岭水电站位于云南省会泽县与贵州省威宁交界的牛栏江上,电站装机容量240MW,保证出力47.42MW,年利用小时数3875h,多年平均发电量9.3亿KW.h。建设征地涉及会泽和威宁2县6乡镇20个村47个村民小组。建设征地12793.76亩(征收土地面积12644.28亩、征用土地面积149.48亩),拆迁各类房屋114308.90m平方米;主要涉及的专业项目有三级公路3.44km,四级公路6.75km,汽车便道8.96km,公路桥1座,铁索桥3座,溜索11根;10kV输电线路2.44km,移动光缆4.20km,电信光缆0.5km;抽水泵站1座;淹没范围压覆贵铅锌矿普查区1处,涉及地下文物(营化铜矿遗址)1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总投资为78321.55万元。
会议指出,《监督评估细则》是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昆明有限公司在接受贵州中水能源公司象鼻岭水电站、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曲靖市移民开发局委托根据《监督评估合同》,并在《牛栏江象鼻岭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的基础上,按照贵州省和云南省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象鼻岭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其内容全面、程序合理、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是指导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文本,编制单位要抓紧对文本修改完善,提前介入监督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监督评估对移民安置的参与、促进、监督和反馈功能,全面推进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确保今年9月实现截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