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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7

自治县人大召开 第十六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作者:李静 时间:2014-05-27 阅读:217


   本报讯(实习记者 李静) 5月23日,自治县人大召开第十六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副主任吴丹玫、周乾、罗兴义、王义国、余崇忠、王梅出席会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程静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程静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禄云委托所作的《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县级财政决算和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王洪才所作的《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县级财政决算和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的调查报告》,自治县审计局局长王红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县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胜斌受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跃委托所作的《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叶家卫作的《关于<威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调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期报告工作的暂行办法(草案)》,《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草案)》。
  受县长陈波委托,程静代表自治县人民政府作人事任职的提请报告;吴丹玫作人事任免职的提请报告;法院院长马跃作人事任职的提请报告;检察院副检察长受检察长王光强委托作人事任职的提请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赵宝东同志、曹泽祥同志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义成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五里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兴光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六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浩泉同志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海边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胡朝禄、张仁耀等92位同志为自治县人民法院陪审员;丁武松同志为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蔡红同志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会议还向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职副县级干部、机关委室正副主任,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主任、财政局长、审计局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