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设置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
作者:张挺松 时间:2014-06-06 阅读:225
本报讯(通讯员 张挺松) 近日,威宁正式设置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并成为贵州首个基层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专门机构。
据了解,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的职能主要是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审查(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诉讼监督工作,推进检察机关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研究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及检察建议,督促、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