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通告
作者: 时间:2014-06-10 阅读:19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精神,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深入查处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充分体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我院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其他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予以检举揭发,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好这次专项检察活动。
一、检察信箱设置在威宁县看守所大门处;
二、举报电话:6233726;
三、联系人:张先生;手机号码:13885708506。
威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4年6月9日